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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2021年上半年教职工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2021-06-09 15:55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医疗费管理试行办法》已通过学校文件公布试行。为做好学校2021年上半年教职工医疗费报销工作,更好地服务、方便教职工,现将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医疗费报销时间:6月11日-6月30日

汇心湖校区:周三 下午:2:30—4:00;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00

鼓山校区:周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00

二、办理报销的门诊和住院等医疗费的发票日期为上年的11月22日至本年6月30日,其他时间的发票不予办理报销。

三、报销医疗费结算

1、门诊(医保定点药店)医疗费:(医保结算后发票金额—800)*100%或90%

2、住院医疗费:(医保结算后发票金额—800—住院门槛费—自费项目费用)*90%或80%

3、特种病患者医疗费:提供办理的合肥市特殊病医保证明,在定点医院就诊并结算,发票费用(医保结算后)可100%二次报销。

4、所有医疗费报销每人每年集中报销一次,每人每次报销最后结算金额不超过1200元。

四、报销程序

1、准备依法合规的门诊或住院或医保定点药店或特种病医疗费发票等材料;

2、前往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单》,填写有关内容(报销率、实报金额不要填写),若报销科目里兼有门诊、住院、特种病情况,请分别填写报销单。

3、持医疗费报销相关材料,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鼓山校区或汇心湖校区按所在部门审核→校医院审核→计划财务处审核并提供结算银行卡号流程办理报销。

特此通知, 请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21年6月9日

上一条:教育教学督导简报(2021年第3期) 下一条:关于统计党外干部情况及报送党外干部履职报告的通知

汇心湖校区: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2号      鼓山校区: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

书记邮箱:wjc@htc.edu.cn                    校长邮箱:tanming@h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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