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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4-05-08 14:56 浏览次数: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安全,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使用与管理,创建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校内电动自行车安装校园通行标识工作,实行备案通行管理,凭校园通行标识进出校园。现对校内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校内电动自行车用户:教职工、学生、第三方服务企业及校企合作单位员工。

(二)条件

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按规定悬挂号牌予以合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

二、登记信息

归属部门、所有人姓名、车辆号牌、联系方式等信息,具体详见附表《电动自行车车辆信息登记表》。

三、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5月20日。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到本部门(学院)使用电动自行车用户(教职工、学生、第三方服务企业及校企合作单位员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车辆信息;

(二)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汇总登记信息,并于2024年5月20日(周一)上午11:30前,将登记表纸质版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保卫处办公室(汇心湖校区图书馆106室,鼓山校区崇德楼110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angbinbin1990@qq.com);

(三)自2024年6月1日起,所有电动自行车凭标识牌进出校园,所有进出校园的电动自行车需自觉在校门口下车线前下车推行,服从门卫管理,验证后再通行。门卫对所有进出校园的电动自行车有检查的权利和义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进入校园。

(四)原则上一人仅限办理一张通行标识牌。

(五)校园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员需遵守《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保卫处

2024年5月8日

附件:

1、电动自行车车辆信息登记表(教职工)

2、电动自行车车辆信息登记表(学生)

3、电动自行车车辆信息登记表(第三方服务企业及校企合作单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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