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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6-26 11:02 浏览次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17年工作计划安排,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全国优质高职高专院校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合肥汇心湖校区建设及内部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全面进行,公益性项目申报和建设正处于关键期,为保证暑假期间多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对暑假期间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7月9日——8月20日为暑假时间,8月21日开始全体人员正常上班。个别单位或个人需要延长休息时间,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机关行政人员

机关行政人员原则轮休不超过2周,其余按正常时间上下班。

三、教学部门

1.行管人员原则轮休不超过2周,其余按正常时间上下班;

2.专任教师(含实验员)原则轮休不超过4周,其余时间做好教学、科研、企业挂职锻炼、参加各类项目建设等工作(具体由教务处、人事处、团委另行安排通知)。

四、留校学生管理

学生处、团委、总务处等部门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五、午餐

7月9日——8月31日期间,教工食堂为正常上班人员提供免费午餐,请各系部指定专人每天向总务处上报第二天在学校食堂就餐人数。留校学生数量教务处和学保处统计后报总务处。

六、要求

1.暑期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暑期上班期间正常打卡考勤,暑期考核情况将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3.请各部门做好暑期工作安排及人员轮休安排,轮休要有计划安排,不得影响工作。各单位暑期工作计划及人员轮休安排表于6月30日前报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将暑期工作安排计划于6月30日前报教务处;

4.学保处和总务处负责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安全,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

5.学校将对暑期考勤情况及上班时间的工作纪律进行督查,对违反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学院督查督办规定予以问责。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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