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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2018-08-28 11:05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会议精神,决定:

1、汇心湖校区职工周转房分期入住,行政管理机关人员暂不安排入住,待正式进驻后入住;

2、汇心湖校区各二级学院因工作需入住青年教师公寓的教师,不按工龄及其他条件,每2人1间自行组合,于明天下午5点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总务处陈亮同志处(可发邮箱863821477@qq.com),以便统一安排固定住宿房;

3、临时有授课任务和来回两校区工作的职工,随时安排在不固定的青年教师公寓临时用房入住。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18年8月28日

 

上一条: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教师校本培训的通知

汇心湖校区: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2号      鼓山校区: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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